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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改投资函〔2005〕382号
关于开展注册咨询工程师 (投资)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工程咨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规范工程咨询行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9号令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组织开展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首次注册工作。为做好我省的初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范围 1、2003年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2、2004年通过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3、2005年参加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具体资格证书号可向省工程咨询协会查询)。 二、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初始注册申请表》。 请从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网www.cnaec.com.cn或安徽工程咨询网www.ahaec.com下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管理系统(执业单位版)填报》,生成电子文件,并打印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与电子文件一并提交初审。除申请表应贴照片外,请另附与申请表一致的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1张(彩色、黑白均可)。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咨询工程(投资)执业资格证书》。 请同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初审单位审验后即退回,复印件请准备一式两份,加盖执业单位公章。 3、执业单位出具正在生效的一年以上任命文件或聘用合同复印件及申请人的职业道德证明各2份,并加盖执业单位公章。 4、执业单位为申请人出具的与其所申请专业相关的工程咨询业绩证明材料2份,并加盖执业单位公章。 5、2003年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的认定人员,需提交“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认定合格人员培训班结业证书”复印件2份,并加盖执业单位公章。 三、初审工作时间安排 2005年7月7日至7月31日,各工程咨询单位和取得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人员进行注册申请材料的准备工作。 2005年7月25日至8月5日,各工程咨询单位统一报送注册申请材料。 2005年8月1日至8月30日,初审机构对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形成初审意见上报国家发改委。 四、申请材料报送方式 根据《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安徽省发展改革委为注册登记初审机构,安徽省工程咨询协会为初审机构协助单位。请各工程咨询单位(包括部属单位)认真审查本单位的申请材料,并将审查后的汇总电子文件和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8月5日之前)统一报送安徽省工程咨询协会,逾期不予受理。 协会地址:合肥市益民街17号富华大厦六楼(230001) 联系电话:0551-2628496(o/f) 联系人:史红宇、螘群
二○○五年七月七日
抄送:各市发改委(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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