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初始注册、变更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改委《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发改投资〔2005〕983号)的规定,及国家发改委2006 年第58号公告精神,受省发改委委托,现将安徽省2006年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时间
2006年注册工作自发文之日起开始申报。个人资格注册申报材料须由其所在工程咨询单位集中统一申报。因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继续教育工作尚未开展,各单位在提交申请材料时,不需提交继续教育学时证明。省发改委于10月19日之前将初审意见报送国家发改委。
二、注册内容
1、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初始注册;
2、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变更注册(变更执业单位、变更专业)。
三、注册对象
1、2003~2005年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初始注册的;
2、2006年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的;
3、2005年参加了初始注册,但未通过;
4、已获得初始注册,但由于申请人所在执业单位申请工程咨询单位资格未获通过而予以撤回的;
5、已获得注册证,要求变更注册的。
四、材料要求
初始注册
1、用《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管理系统(执行单位版)》(简称《申报软件》填报“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初始注册申请表”(简称初始注册申请表),生成电子文件1份,并打印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另附与申请表一致的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1张(彩色、黑白均可)。照片尺寸要求:宽3.6厘米*5.0厘米;
2、执业资格证书(照片页、编号页)、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3、执业单位出具正在生效的一年以上任命文件或聘用合同复印件;
4、执业单位出具申请人的执业道德证明;
5、2003年的认定人员,需提交认定合格人员培训班结业证书复印件;
6、执业单位为申请人出具与其所申请专业相关的工程咨询业绩证明材料1份,包括业绩文本封面页、署名页、目录页,相关部门批复文件复印件。业绩认定标准详见附件。
变更注册
1、用《申报软件》填报“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变更注册申请表(单位变更或专业变更)”,生成电子文件1份,并打印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单位变更的需提交:新执业单位出具正在生效的一年以上任命文件或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咨询工程(投资)注册证》及复印件1份;
3、专业变更的需提交:执业单位出具与新申请专业相关的工程咨询业绩证明材料1份;学制在1年以上,且与新申请专业相关的专业培训、学历或学位证明及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执业单位公章。
五、申报软件
申报软件(包括《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初始注册申请表》、《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变更注册申请表》等内容)可直接从中国工程咨询网(www.cnaec.com.cn)或安徽工程咨询网(www.ahaec.com)下载。
如在申报过程中有疑问,请访问上述相关网址。
六、具体安排
2006年9月11日 — 9月18日申请人及申报单位准备注册申请材料;
9月18日 -- 9月22日,初审机构收受申请材料和电子文档;
9月25日 -- 9月30日,初审机构汇总材料和电子文档;
10月9日 -- 10月13日,初审机构形成初审意见;
10月16日—10月19日,上报国家发改委。
注册申请材料报送地点:安徽省工程咨询协会
合肥市益民街17号富华大厦六楼
联 系 人:螘群、凌玲
联系电话:0551-2628496(Fax)
二○○六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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